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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他带着我们一起下了山。
下山之后,他先是在一处陋巷里取出了几个包裹,随后便在城里买了一处宅子,也就是现在的夏府。
我们一路上颠沛流离,过的都是朝不保夕的日子,手里根本就没有什么银钱。
老爷怎么就突然有钱买宅子了呢?
要知道邺城虽然偏僻,但也是个大城市。
城里的宅子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买得起的。
要是单靠种地,几辈子不吃喝都买不到一个小宅子。
况且我们买的还是个三进三出带花园的大宅子。
但在当时,兴奋使我们忽略了这个问题。
对于多年漂泊,朝不保夕的我们,能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会觉得满足。
如今有了房子住,还是个大宅子,简直就像做梦一样,谁还去想这些。
后来我们才慢慢知道,那天老爷下山后,只身一人杀光了张员外一家七十多口人。
整个张家无一活口!
并且他找到了张员外拐卖妇女和强掳民女的账本,还有数不清的卖身契。
他将这些证据连同许多金银都收了起来,装在三个包裹里,然后一把火烧了张员外的宅子。
此案当时轰动邺城,甚至整个兴辽州!
但宅子已经烧光,官府找不到任何证据,更不知道凶手是谁。
最后,当时的郡守大人迫于州府大人的压力,在事发的第七天,草草结案!
凶手已经当场自杀,尸首已被大火烧掉,是这件案子的最终结果。
而老爷就是用从张员外家搜得的金银,买了宅子,让我们在邺城有了家。